混蛋陈正义

1267 吃人血馒头的人(第3页)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从前有个有志之士,立志要为天下人谋取福利,他抨击当下朝政,要求维新,要求改革,要为劳苦大众做主。”

  “可是他被抓以后,菜市口的民众们无一不拍手叫好。”

  “斩首当天,那些所谓的劳苦大众,纷纷拿着碗和馒头,去沾染他身上流下的热血,好吃进肚子里......治病。”



  李爱火听后,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这个故事怎么听上去这么......耳熟。

  “你所拥护的群众,之所以待在底层挣扎。”

  “是因为愚昧,是因为无知,是因为贪婪,是因为不思进取.......”

  “你知道进化论吗?”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李爱火,立志要做一个传递火种的人。

  也立志要改变这个社会的规则。

  也曾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他没有忘记,当初因为自己殴打工人,传出舆论的时候,就因为他是局长的儿子,就遭受了漫天的攻击,母亲也因此摘掉了官位。



  黑白不分,是非不分。

  群众.......真的是这样的人吗?

  “你以为,我们是吃人血馒头的人?”

  “其实,他们才是吃人血馒头的人!”

  “他们不但吃人血馒头,而且还互相啃食,互相谩骂,互相攻击。”

  “你所拥护的人,都是这样的素质,值得吗?”

  明珠的话,精准地踩中了李爱火的痛点。

  他虽然年轻,但经历过大起大落,见识过潮涨潮退。

  经历过网络暴力,和群众的唾弃。

  可是,在自己最混沌的时候,在自己最低谷的时候。



  有一个人,一直陪在自己身边。

  小雅!

  小雅就好像是一团漆黑中的蜡烛。

  虽然散发出的光芒微不足道,但那也是希望。

  她也来自底层,她也来自群众。

  可是她善良,她乐观,她还牺牲自我。

  顿时,李爱火心中迷茫和疑惑,烟消云散。

  【作者题外话】:中秋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