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楚佩奇倒打一耙

第一百四十三章 土地与军制(第3页)

屯田逃亡是剥削太严重,而府兵崩溃则是士兵财源流失,地位下降,工作越来越辛苦。

熊槐其实比较认可府兵制,但是府兵制的基础是土地私有制。因为只有士兵有了田,才会心甘情愿地给统治阶级卖命。

所以说,土地所有权的变革是军制改革的基础与核心。

西周时期是土地国有制,但到了春秋时期,井田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在此之前,原本各国只对君王分封的“公田”征收田赋,许多贵族就趁机开垦荒地,据为己有,人们称之为“私田”。

“私田”既属于个人财产,又不用缴纳税金。随着农耕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私田更加有利可图,开垦速度远远超过了公田。这种行为使各国税收中农业所占的比重渐渐缩水,影响了国家的整体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鲁国最先实行了“初税亩”。实行“初税亩”之前,鲁国的赋税制是农户向国家缴纳租金性质的田赋,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由个人租用。

初税亩制度将私田划入了纳税范围,农户以土地持有者的身份向国家纳税,相当于承认了土地私有制。

到了战国时期,土地私有制算是正式确立了。

魏国首先任用法家李悝变法,正式废除了中国传统的井田制,采取“尽地力之教”的政策,鼓励老百姓垦荒,废除原本井田制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许土地私有买卖。同时,对国家境内的所有土地进行测评,估算国家的土地产量,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按照土地的贫瘠标准,分配给农民土地,鼓励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其后秦国商鞅变法,实际推行的是一种由国家直接向农民授田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农民本身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具有一定的期限,土地仍然是国家所有。在商鞅变法的措施当中,土地国有制是其中相当重要的内容。秦国在文化层面的建设较为落后,这在使秦国内部政权更迭较为混乱的同时,也造成了秦国国内贵族政治传统薄弱的局面。

因此,在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和商鞅本人的铁血手段下,秦国国内的贵族势力被彻底压制,他们手上拥有的土地也全部被划分到秦王的统治之下,也就是国家手上,这就从上层统治阶级层面掌控了土地。

之后,商鞅又通过“集小乡邑聚为县”、“壹山泽”等措施,将底层民众的土地得以掌控,也让秦国政府的命令得以在以村为单位的基层社会得到实施。

除此之外,秦国还通过实行军功爵制当中分发田地的方式来提升秦国普通民众的战斗积极性,使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快速上涨,并最终在与其他国家的战斗之中屡屡获得胜利。因此,秦国内部的土地所属情况应当是在普遍实行土地国有制的情况下,以授予部分土地的方式来拉拢民心、稳定社会,但这部分授予出去的土地仍然处于秦国政府的掌控之中。

所有这些土地与军制相关的都在熊槐的脑海中搅动着,难分难解。

越是深入分析,熊槐越是觉得变法之艰难,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一个不小心便是身死国灭的下场。

不过,总算是有了一些头绪。

要变革军制,就必须在楚国实行土地私有制,而楚国大部分的肥沃土地都在三氏与多如牛毛的封君手中。

所以,无论是改革军制还是全面变法,封君都是那个绕不过去的坎。

不解决封君,一切休提!

熊槐笑了笑,自言自语道:“接下来的目标就跟很明确了,搞定三氏与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