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章,衙门争辩(第3页)

 
“如这孩子所言,一年前我捡到了她,见她可怜,独自一人无法生存,便留在了身边养大。期间我也寻过她的亲生父母,确定她是被人抛弃后才想来府衙办个契书,却不料被她们拦住。

 
我名下有些许家业,日后也要交给这孩子,想让她锻炼一下,故而刚才没有出声,任孩子与他们争辩。”

 
廖伯轻言细语的表达出了好几个意思,这下不只官兵偏向他们,就连那对夫妻也打起了小算盘,不想直接把瑶星带回去。

 
卖到青楼里能值几个钱,就算瑶星长的好看,可也还得吃上好几年的白饭才能挣钱,老鸨子可不得牟足了劲的压价。但要是让瑶星跟着这个男人,以后说不定就是有钱人了,他们在寻来,就不信瑶星一个女儿家还能不要脸面,除非她不想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