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当身自簪缨不无此意
第八十二章 扬州1(第3页)
苏细薇挑他,是有缘故的。
问富贵,那教坊司伺候的人,比刘修谊富贵的那可多得是,一杯酒泼出去,溅到十个能有八个既比他有钱更比他有权。但苏细薇还是选中了他。
因为苏细薇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知道他是个嫩茬,绝对甚少涉足此类烟花场地,若非生意应酬,也必没有这个往里进的面皮。苏细薇敬
酒敬到他时,他一张脸都红透,看都不敢看苏细薇。
这种嫩茬,比较好拿捏。想要长久地绑住一个男人做饭票,不能光是紧着有钱的钓,她毕竟没有什么自己拿得出手的本事,无法靠自己站稳脚跟,人家万一性子不好或是腻了,玩一阵把她甩出去,她就彻底求告无门了。
就这样面皮薄性子软涉世不深的,最好拿捏。
另有一个关系,苏细薇能看出来刘修谊看她的眼神不同。
苏细薇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即便是在一众娇养的富小姐里,她也绝对算是长相出挑的。这也仰赖于她进入苏家以后,对美貌的疯狂渴求,为了遮掩自己曾经不堪入目的出身,她连牛乳泡澡的事都干过。总之只要能“补偿”自己,她愿意使出一切手段得到想要的。
也托她那个除了长相一无是处的亲娘的福,经过这没完没了的折腾,她豆蔻梢头年纪,终于把原本就有的好底子长开了出来,真真是雪肤花貌、杏眼桃腮。
教坊司里的人多是苦出身,似她这般如花似玉地长大的人不多,刘修谊只要不瞎,就一定能发现她是当日敬酒所有女子中长得最美的。
那时候苏细薇只用了一眼,就确认了,他喜欢自己。